来日本自驾:驾驶证与所需文件
来日本自驾,第一步是确认自己持有的文件是否允许在日本驾驶。 驾驶证、国际驾驶许可证、日文译本与租车公司的取车要求,分别解决不同问题。 不要只凭“国际驾照”这个商品名称,或他人的一次租车经历,就判断自己也能使用。
先分清三种制度
日本驾驶执照
持有日本签发、适用于所驾车辆且在有效期内的驾驶执照,可以按其准驾条件驾驶。 外国驾照换领日本驾照则是另一项申请手续,不是把外国驾照直接交给租车公司就能完成的转换。
换领的条件包括取得外国驾照后,在发照国家或地区累计居留至少三个月。 申请还涉及住所证明、材料审核,以及按规定进行的适性、知识和技能确认。 短期游客不能把这条途径当成落地后立即租车的准备。 最新资格与材料要求,请查警视厅的外国驾照换领说明,并向办理地的警方确认。
1949年《日内瓦公约》格式的国际驾驶许可证
日本认可的国际驾驶许可证必须符合1949年《日内瓦公约》的制度与格式要求。 一些国家虽然是公约缔约方,却不签发相应格式的许可证,因此不能只查国家是否加入公约。
许可证的签发资格、车辆类别、有效期与入境后的可驾驶期间,都需要核对。 中国大陆驾照本身或一般翻译件,不会因此变成可在日本使用的国际驾驶许可证。 可先查警视厅的公约缔约方与签发情况,再查日本警察厅的驾驶执照问答。
指定国家或地区的驾照与日文译本
瑞士、德国、法国、比利时、摩纳哥及台湾签发的驾照,适用另一项制度。 驾驶者须携带有效驾照原件,以及法令认可机构制作的日文译本。 台湾驾照属于这一项,不应与国际驾驶许可证混为一谈。
可驾驶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上陆日本后一年,也不能超过驾照本身的有效期。 在日本登记住民的人员,短期出境后再次入境还涉及“三个月规则”,不是每次入境都会重新起算一年。 认可的翻译机构和具体条件,见警视厅的外国驾照使用说明。
在日本生活,准备考取驾照
如果不适用换领制度,也可以了解日本驾驶学校与考试的安排。 报名条件、教学语言、练习与考试方式,应向学校和考试场分别确认。 “用中文授课”与“所有手续、考试都能用中文完成”并不是同一回事。
选学校时,比起只看最快几天能拿证,更应确认自己的在留与居住情况是否符合要求,以及能否安排持续的练习和考试时间。
订车以前,向门店核对什么
确认驾驶资格以后,再把取车所需文件、付款方式、驾驶者人数与车辆类别逐项核对。 不同驾照制度下,门店要求出示的原件可能不同,不要只带手机照片或自行打印的译文。
保险与补偿也应看清承保范围、免赔额、营业损失补偿,以及哪些使用方式不在保障内。 购买附加保障不等于所有损失都有人承担,遇到事故仍须按警方和租车公司的要求处理。
如果目前的文件不适用,就先用铁路、巴士或出租车安排旅行。 把驾驶资格确认好以后再订车,才不会到了柜台才发现行程无法开始。